《就业创业证》办理指南
《就业创业证》的前身是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,是记录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,办理就业失业登记,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的合法凭证政策,享受失业保险待遇。
申请《就业创业证》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?
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:免费就业介绍、职业指导、社保补贴、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。
谁可以申请《就业创业证》?
1.就业登记: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(以下统称用人单位)招用并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通过个体经营、灵活就业实现就业的劳动者。
2.失业登记:处于劳动年龄、有劳动能力、有就业需求、未就业、居住在城镇的城乡劳动力(含农民工等外来户籍人员)
如何通过就业登记办理《就业创业证》?
1、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,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《录用登记表》,并持下列材料办理录用登记。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,可申请领取《就业创业证》。
(一)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;
(2)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;
(三)劳动者户口簿首页、个人页复印件;
(4)工人同底不戴帽子的近期一寸、二寸彩色照片一张;
(五)城镇常住居民须提交城镇常住户口复印件。
2.个体户、灵活就业人员应自就业之日起30日内,携带下列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《登记表》,办理就业登记,申领《就业创业证》 ”。省内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就业的,在户籍所在地申请;不在户籍所在地就业的城镇常住居民,应当提交本市常住地的居住证复印件。
如何通过失业登记申领《就业创业证》?
一、失业登记范围包括下列失业人员:
(一)年满16周岁,已从各类学校毕业或未在读的;
(二)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;
(三)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停业、破产、停业的;
(四)承包地被征用并符合各市(州)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的;
(五)申请个体经营的退役军人;
(六)刑满释放、假释或者监外执行的;
(七)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。
2、失业人员持下列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《登记表》,办理失业登记,申领《就业创业证》。省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失业的,在户籍所在地申请;在户籍所在地未失业的城镇常住居民,在本市常住地申请。
(一)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;
(二)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个人页复印件;
(三)申请人近期一寸、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各一张;
(四)已毕业未就业的,凭毕业证或学校毕业证登记;
(五)与用人单位解除(解除)劳动关系的,凭原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登记;
(六)个体户、开办私营企业、民办非企业的,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登记;
(七)退役军人凭相关证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登记;
(八)刑满释放、假释、监外执行的,凭司法(公安)部门的证明登记;
(九)城镇常住居民创业证怎么办理创业证怎么办理,凭城镇常住户口户口登记;
(十)其他失业人员凭有关证件登记。
《就业创业证》的颁发与管理
1.根据促进就业创业的需要,将《就业与失业登记证》更名为《就业创业证》。
2、《就业创业证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,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免费发放。
3.《就业创业证》实行实名制。《就业创业证书》期间换发、补发时,证号不得变更、出借、转让、涂改,否则视为无效。
4、《就业创业证》遗失、损毁,应及时向原发证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发。
五、《就业创业证明书》在下列情况下自动失效:
(一)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;
(二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;
(三)死亡;
(四)入学、服兵役、移居国外;
(五)被判处有期徒刑的。
办理地点
经办:市、县劳动就业中心
办理时限及费用
处理时间:10个工作日内
手续费:不收费
人员,在本市常住地申请。
(一)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;
(二)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个人页复印件;
(三)申请人近期一寸、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各一张;
(4)个体户,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件;
(五)城镇常住人口